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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有哪些情形的,由发证机关注销其从业资格资料

1、持证人死亡的;
2、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3、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行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行驶训练教练员年纪超出60岁的;
4、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行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驶员、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人员、机动车行驶训练教练员的机动车行驶证被注销或者被注销的;
5、超出从业资格资料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资料,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要回,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不能要回的,从业资格资料自行作废。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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