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未单独与物业公司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也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
二、一般情况下,业主通过与物业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确立
权利义务关系,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场合,业主虽未直接
签署合同,仍应受开发商与物业公司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约束。
三、所谓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通过招
投标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
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