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商还款:和欠债人友好沟通,制定分期还款计划,确定还款时间和金额,给其还款缓冲。这样能避免关系闹僵,也有助于收回欠款。
(二)申请支付令:若协商无果,在债权债务关系清晰合法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若欠债人未在规定期限提书面异议,支付令生效,可申请强制执行。
(三)起诉并强制执行:直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若欠债人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名下财产,如银行存款、其他资产等。若其暂无财产,法院会终结本次执行,待有财产时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