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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权利是什么

法律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在承揽关系里面涉及到定作人和承揽人双方,如果需要对方办理加工生产等业务需要的,这时定做人就需要支付承揽人一定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时承揽人权利】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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