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被取保候审者脱逃,决定机关按规定没收保证金或对保证人罚款,这能保障取保候审制度有效执行,促使被取保人遵守规定。
(二)办案机关要马上启动追逃程序,利用通缉等手段抓捕脱逃人员,尽快让其归案,保证案件顺利推进。
(三)抓获脱逃人员后,依法撤销取保候审并变更为逮捕等措施,增强对其的约束。
(四)法院在后续定罪量刑时,将脱逃情节作为从重处罚考量因素,体现法律对违反义务行为的否定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