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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

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执行贯彻法律的一个重要手段,为了维护行政管理秩序,对少数违法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是十分必要的。但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纠正违法行为,在处罚的同时对违法者进行教育。基于这一考虑,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几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给予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同时还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定的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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