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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金占控股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什么情况下可以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有两种特殊情形,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风险提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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