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务罪是指参加国内敌人的特务组织或接受特务组织的派遣任务,为特务组织
窃取、刺探、提供国家情报以及进行各种破坏活动的行为。
2、间谍罪是指参加外国间谍组织的派遣任务,或为国外敌人窃取、刺探,提供我国情报的行为。
3、法律依据:
根据《
刑法》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依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据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
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论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
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