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患有精神病被遗弃而涉及离婚时,在法律层面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和权益保障,以下为你详细分析可能涉及的赔偿项目及相关依据:
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适用情况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被配偶遗弃这一行为符合“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作为无过错方(患精神病被遗弃方)在离婚时可以向过错方(遗弃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赔偿的数额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过错的程度、遗弃行为持续的时间、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害大小等。一般来说,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量,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赔偿标准数额,在一些司法实践中,可能从几千元到几万元不等。
经济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适用情况 :由于你患有精神病,可能在生活和经济上存在困难,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经济帮助的形式可以是一次性的金钱给付,也可以是提供住房等其他形式。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困难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经济帮助的具体数额和方式。例如,如果另一方经济条件较好,而你因患病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法院可能会判决另一方给予较多的经济帮助。
财产分割照顾
法律依据 :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法院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
适用情况 :你作为无过错方且患有精神病,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通常会适当倾向于你,给予你较多的财产份额。例如,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产和一定数额的存款,法院可能会判决你分得房产的大部分份额或者更多的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上述赔偿和权益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证实患有精神病、能够证明被遗弃事实的证据等。同时,处理这类离婚纠纷较为复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