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当地规定
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咨询所在地区关于林地补偿的区片综合地价以及地上附着物和林木补偿费的具体标准。
(二)配合评估工作
在征收部门组织评估机构对林木价值进行评估时,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准确信息。
(三)维护自身权益
若被征收人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通过申请听证、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