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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拘留暂缓有没有期限

治安拘留暂缓没有期限限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辟谣】
治安拘留是民事拘留
真相:不是
解析:
治安拘留是行政拘留。
民事拘留是法院在审判和执行中,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
【提醒】
治安拘留不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治安拘留不执行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最新修订: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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