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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可以成为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吗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毋庸置疑是附有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了夫妻忠实的义务。这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对赠与人精神造成的侵害,可以成为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对于已经履行完毕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相关法律的规定,大海不能据此行使撤销权。然而,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毋庸置疑是附有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了夫妻忠实的义务,在精神上严重侵害了赠与人。这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对赠与人精神造成的侵害,可以成为撤销赠与的法定事由。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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