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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未遂判几年

绑架未遂是指在实施绑架犯罪过程中,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绑架行为未能实施完成。对于未遂犯处罚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具体到某个案件,需要看实施绑架行为是否已经造成危害结果、造成结果的大小等各方面情形来具体定罪量刑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刑法的规定,绑架罪未遂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实际控制了被害人质,并将其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为标准,如果是否定的,那就是绑架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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