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有三大类,第一就是协议解散,第二就是股东
向法院起诉请求解散,第三就是强制解散。
1、协议解散,比如
公司章程规定营业
期限届满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经过决议合并分立导致的解散;
2、是股东向法院请求解散。具体是指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
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
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
民法院
解散公司。即由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主要包括公司陷入僵局和欺压行为两种情形。公司僵局一般是指因股东或
董事间矛盾激烈或
发生纠纷,且彼此不愿妥协而处于僵持状态,导致公司机构无法有效召集,或者即使能够召集也因任何一方的提议都不被对方接受和认可,无法达成有效决议,使公司陷入无法正常运转甚至瘫痪的事实状态。欺压行为则一般是指公司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正在或将以非法的、压制的方式行事,使公司财产的管理或处分显著失策,危及公司存立等情形。
二、提
起诉讼的股东用尽了其他救济手段不能解决公司僵局或欺压行为
这里的其他救济手段,应主要是指公司内部的救济手段,即原告应当用尽
公司法赋予的
股东权利,穷尽公司内部自力救济,仍不能解决僵局或者欺压问题的情况下,才可选择
诉讼的手段。起诉时,原告股东应向法院提交其行使股东权利解决
纠纷或自行协商未果的
证据。
三、原告应是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
可以是一个股东,也可以数个股东合计持有10%。
3、主管机关决定或者责令关闭,比如国家资委做出解散公司的决定,公司
违法经营被主管机关责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