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离婚立案要确保自己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也就是自己的婚姻权益受到了影响。
(二)明确被告,即要清楚起诉的对象是谁。
(三)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等,并说明相关事实和依据。
(四)要确定该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若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需等六个月后再起诉;若有新情况、新理由,可随时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