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不服
责任认定的救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机构为县级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
事故报警后,
首先要现场调查、取证,【然后】对涉案
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速度、痕迹、物品甚至是道路状况等进行检验、鉴定。【检验和鉴定期间】,出于鉴定需要,一般会对事故车辆进行扣押,
扣押期限截止至鉴定报告出具后的5日内;最后,根据上述
证据及相应鉴定报告制作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当事人对责任
认定书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交通事故的
管辖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向
侵权行为【发生】或【被】被告住所地人民
法院起诉。因交通事故属侵权行为,故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也具有
管辖权。
被告为
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其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如被告为公民的,其住所地为公民的
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
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