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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是否就不用负担子女的生活费

1、并不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由一方获得孩子抚养权,但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并不代表没有监护权,两者是不同的含义。没有抚养权不代表没有监护权。
2.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另一方对孩子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也就是说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还是具有监护权的,只是没有抚养权,但是不抚养子女一方当事人应当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监护义务。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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