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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打官司争取小孩抚养权得花多少

杨* 广东-梅州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15 05:20:26 409人阅读

女方打官司争取小孩抚养权得花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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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诉讼费的收取分两种情形。不涉及财产分割时,按件收取,费用通常在50元至300元之间。

(2)若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无需额外交纳诉讼费;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交纳。

(3)律师费没有统一标准,受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与专业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费可能为几千元,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费可能达数万元甚至更高。

(4)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指派律师免费代理案件,无需支付律师费。

提醒: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及时申请,可节省律师费;不同地区和案件情况的花费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向当地法院或律师咨询具体费用,以便做好预算。

2026-01-15 09: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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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诉讼费缴纳标准。若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诉讼费按件收取,金额在50元至300元之间。若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无需额外缴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二)了解律师费影响因素。律师费无统一标准,会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情况确定。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费可能几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可能达数万元甚至更高。

(三)申请法律援助节省费用。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由政府指派律师免费代理案件,减少律师费支出。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026-01-15 08:20:1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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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诉讼费用分情况收取。若案件不涉及财产分割,按固定金额收取,通常在五十元至三百元之间;若涉及财产分割且总额未超过二十万元,无需额外缴费;超过该数额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交纳。

律师服务费用没有统一标准,受案件复杂程度、律师专业经验、地区经济水平等因素影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费用可能为几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则可能达到数万元甚至更高。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可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指派律师免费代理案件。

2026-01-15 07:26: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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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女方打官司争取小孩抚养权的花费主要包含诉讼费与律师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申请免费代理
法律解析:
诉讼费的收取分两种情况,一是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按件收取,金额通常在50元至300元之间;二是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收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律师费没有统一标准,受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经验水平、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影响,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律师费可能为几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则可能达数万元甚至更高。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指派律师免费代理案件。如果你对争取小孩抚养权的花费计算或案件处理细节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针对性的解答和帮助。

2026-01-15 06:26: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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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通过诉讼争取小孩抚养权的花费主要包含诉讼费与律师费两类,不同费用的收取规则和影响因素存在差异。

诉讼费的收取分两种情况。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案件按件收取,费用通常在50元至300元之间。涉及财产分割且财产总额未超过20万元的,无需另行交纳费用;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交纳。

律师费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具体金额受多种因素影响。案件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专业水平、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等,都会对律师费产生影响。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费可能为几千元;经济发达地区,律师费可能达到数万元甚至更高。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由政府指派律师免费代理案件。

2026-01-15 05:47:56 回复

孩子抚养权: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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