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票据诈骗罪主要发生在票据交易活动中使用伪造、
变造、作废的票据直接支付合同的款项,从而进行诈骗。要达到其
非法占有的目的,必须通过金融机构兑现。而诈骗罪是使用
欺诈方法骗取
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诈骗方式很广有
集资诈骗、
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方式比票据诈骗罪要广。
犯罪对象不同:票据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货币和有价证券。而诈骗罪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
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
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
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
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
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