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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构成抗辩事由

哪些构成抗辩事由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3-03 09:31:43 已帮助28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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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构成抗辩事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抗辩权成立事由一般有以下几种:
1、正当防卫
2、紧急避险;
3、受害人过错;
4、第三人过错;
5、不可抗力;等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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