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处罚方面,被侵权人可向侵权人主张赔偿损失。赔偿数额优先按照权利人因侵权遭受的实际损失计算,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确定。
(二)行政处罚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并销毁侵权商品以及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刑事处罚方面,若侵权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内容如下: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