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具结悔过是
刑法中的非
刑罚处理方法之
一,非刑罚处理方法是指对于
犯罪分子判处刑罚以外的其他方法,具结悔过、写检讨,是一种反省自己的言行、回忆检查自己思想的一种行为。
根据中国
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该
法规定,应责令其具结悔过。人民检察院对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犯罪嫌疑人,
情节严重的,予以
逮捕;情节较轻的,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
责令具结悔过决定虽不涉及
当事人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婚姻自主等项人身权利,也不产生撤销或限制权利的法律后果,但由于它是一种影响相对人声誉的处理形式,对相对人的
名誉权无疑要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
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
证人,或者
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