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遗产继承专题 > 咨询一下遗嘱公证做笔录主要记录哪些事项

咨询一下遗嘱公证做笔录主要记录哪些事项

一、立遗嘱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况。如果立遗嘱人系老年人,间歇性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还应当记录其对事物的识别、反应能力
二、立遗嘱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及与其共同生活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立遗嘱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是否属于立嘱人个人所有,这些财产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或者已设立过担保,或者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四、立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有条件
五、立遗嘱人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是本人所为
六、立遗嘱人未提供遗嘱草稿的,应当详细记录其处分遗产意思的表示
七、立遗嘱人是否指定遗嘱执行人,如果指定,应详细记录指定人的基本情况
八、公证人员认为应当询问的其他内容。笔录做好后,应向立遗嘱人面读或交遗嘱人阅读,立遗嘱人无异议,立遗嘱人、公证人员、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