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续
(2)申请
需提交男女双方各自的
身份证原件(
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
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离过婚的请带上
离婚证或
判决书。
(3)受理
到一方
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
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
递交上述手续。
(4)审查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
当事人相同。
(4)登记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0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
结婚证,填写
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
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2、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
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