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小型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下的,罚200元,记2分,超过20%以上的,罚200元,记3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记3分,罚200元。超过20%的,记6分,罚200元。法律依据:《交通法》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最新修订:2024-03-03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