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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离婚案件照片是否能作为证据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因此,书证、物证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对书证,物证的拍照是可以作为证据的,而且强烈建议大家拍照留存证据。但大家一定要记住原件的证明效力是大于照片的,以书证为例,他们的效力关系如下:复印件扫描件照片,经对方认可并签字盖章的副本原件。这里所指的效力顺序是参照一般民用设备的信息精细程度而定的。虽然书证、物证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但必须注意拍照的技巧与照片的保存方式,如果照片的内容无法证明诉求,或者照片真伪受到质疑,都有可能影响照片的证据效力。综上所述,离婚案件当中也是要求了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的,所以想要多分得离婚财产,就需要说明相关的理由,并且提交相应的证据,而对于照片这一类的材料,也是可以提交作为离婚财产诉讼当中的作为证据的。
最新修订: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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