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销售者来说,应尽快停止销售假货的行为,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销售情况,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联系消费者,对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进行民事赔偿,弥补消费者损失,这在量刑时可能会被考虑。
(三)准备好资金用于缴纳可能面临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