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申请诉讼保全,要评估对方是否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行为,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不及时制止相关行为会使己方权益受损。若有此类风险,申请诉讼保全是必要举措。
(二)若对方信誉良好且有足够履行能力,不存在财产方面的风险,则可以不申请诉讼保全。
(三)申请诉讼保全前要考虑到需提供担保,且若申请错误需承担赔偿责任,要谨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