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子出资在老人宅基地建房,若无特别约定,房屋所有权归儿子。儿子要保留好建房出资的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等,以防后续产生纠纷。
(二)若女儿建房时有出资,要保存好出资证明,如转账记录、收据等,以此证明自己是共同建房人,享有相应权益。
(三)若女儿未出资且儿子建房合法审批,女儿通常无房屋份额,但在老人去世后,若老人无遗嘱,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可继承房屋相应份额。女儿可关注老人遗产分配情况,及时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