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确定民事诉讼管辖法院,先判断案件性质和影响范围。简单、影响小的案件,基层法院通常有管辖权;重大、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能由中级、高级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二)考虑地域管辖。一般按“原告就被告”原则,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是特殊类型案件,如合同纠纷等,可根据诉讼标的所在地确定管辖法院;涉及不动产纠纷等特定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当事人也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协议约定管辖法院。
(三)若起诉后法院发现无管辖权,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若出现管辖权不明、有争议或有管辖权法院不宜行使审判权的情况,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