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赔偿项目及计算方式。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算,九级伤残赔偿系数20%。
(二)无收入者误工费计算。若无法证明收入状况,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三)其他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依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