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
诉讼费用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
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
诉讼收费办法》。
案件审理终结时,诉讼费用根据具体案情,分别依下列原则负担:
(一)
败诉人负担。案件审理结果认定责任在一方
当事人者适用这一原则。
(二)按比例负担。案件审理结果认定双方当事人都有责任者,以及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败诉的,适用这一原则。
(三)原告负担。人民法院
驳回起诉的案件,以及原告或
上诉人撤诉的案件,适用这一原则。
(四)协商负担。调解结案的适用这一原则。
(五)法院决定负担。
离婚案件适用这一原则。
(六)自行负担。由于当事人不正当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诉讼费用适用这一原则。
(七)申请人负担。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件适用这一原则。
(八)被申请人负担。
申请执行其
执行费用的负担适用这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