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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房产继承手续怎样办理

房产继承手续流程如下:
1、办理继承公证;
2、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
3、提交公证书、遗嘱等材料;
4、审核提交的材料;
5、符合规定的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最新修订: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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