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贪污受贿辩护专题 > 你好关于合伙做生意挪用公款算诈骗吗

你好关于合伙做生意挪用公款算诈骗吗

合伙做生意无论是否成立公司挪用公款均不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成立公司后,合伙人擅自挪用的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新修订:2024-02-1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