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人有遗产时,继承人继承遗产就需在继承范围内还担保贷款,若放弃继承则无还款义务,可先确定遗产范围和价值,以便明确还款额度。
(二)存在共同还款人,共同还款人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直接要求其还款。
(三)一般保证的担保人,等贷款人遗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偿债时,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债权人能直接要求其在保证范围内还款,之后担保人可向继承人追偿。
(四)贷款人无遗产且无共同还款人,担保人按保证合同承担全部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