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可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近亲属或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中选择合适的诉讼代理人。
(二)委托时,要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且在其中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三)若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可直接以被代理人名义提起诉讼,不用授权委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