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单位破产欠缴的
养老金会从该单位
破产财产中优先得偿。对于企业破产导致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发生终止的
法律效力后,
劳动者的
社会保险费用应该缴纳至人
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日。而具体的费用,应该依照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执行,从该企业的破产财产中优先获得清偿,同时包括用人单位因为
劳动合同终止而应该支付给劳动者的
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
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
工资和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
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
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
董事、
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
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