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法院会在立案日起三个月内下达判决书,在此期间需耐心等待。
(二)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一般在立案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并下达判决书。若遇到特殊情况要延长,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要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需关注法院是否有延长审理的通知。
(三)案件上诉进入二审程序,法院会在二审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院长批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会在二审立案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要留意二审的进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