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生协助他人洗钱16万的情况,当事人应尽快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案件情况,争取自首情节,因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及非法收益,这在量刑时会作为悔罪的表现予以考虑。
(三)如果是从犯,及时向司法机关说明自己在整个洗钱犯罪中的次要地位和辅助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提供资金帐户等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