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公司合并后,资质可以
继承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是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的标准条件。如果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2、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
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
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