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双方无法
协商一致达成
离婚的,会以一方向法院提出
解除婚姻关系的
诉讼,予以解决,这种情况需要原告向法院提供
起诉状。双方的
身份信息,
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需要上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还有其他
夫妻共同财产的
证据予以佐证。法院会以
传票或者是公告的形式对对方进行送达,如果对方在接收到传票后,明确表示双方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会判双方不离,此时需要等待。
2、该
判决书生效后,原告等待六个月,再次向相同的法院以相同的事由提起解除婚姻关系之诉。第二次
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就会判决
双方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