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权转让的效力为债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成为新的债权人,债权转让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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