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且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自行停止支付抚养费,不过建议留存子女劳动收入及生活水平相关证据。
(二)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父母应继续支付抚养费,可保留好学费等支出凭证;若子女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需有相关医学证明等材料。
(三)父母双方可先就抚养费支付期限进行协商,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协商不成,就按照法定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