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要保存好因事故产生的交通费用票据,像打车发票、公共交通车票等,票据上要清晰显示时间、地点等信息,以此证明费用和事故相关。
(二)和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先打电话说明情况并提出赔偿要求,留存好通话记录,之后用书面函件明确赔偿金额和理由。若协商一致,签订赔偿协议让对方依协议支付赔偿款。
(三)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前往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等,由法院审理判决,若对方在判决生效后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