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鉴定正常时限,一般在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后30个工作日完成,复杂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做好时间规划。
(二)知晓补充或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若遇到这种情况不用过于着急鉴定结果。
(三)若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前做好时间不确定的心理准备。
(四)积极配合鉴定机构工作,提供齐全材料,若伤情明显且材料全,有助于加快出结果的速度。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