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审结束通常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若胜诉方愿意承担则除外。
(二)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按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三)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法院依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四)离婚案件诉讼费用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五)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费用负担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决定。
(六)当事人不正当行为致费用增加,该当事人承担增加部分。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