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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死刑能联名保命吗

1.不可以,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在宣判后,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全案复核,复核过程中,应当询问被告人,并听取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复核完毕后,作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
2.对核准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命令后,将裁定书及执行死刑命令送达原审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接到裁定和执行死刑命令后的第二日起七日内交付执行;对不核准的,应当发回重审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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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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