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刑事处罚辩护专题 > 数罪并罚原则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数罪并罚原则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数罪并罚原则一般包括:
1、重罪吸收轻罪或重刑吸收轻刑的吸收原则;
2、分别判刑后合并执行的合并原则;
3、不得超过一定的刑罚期限的限制加重原则;
4、以及根据不同情况适用原则的折中原则等。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最新修订:2024-02-2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