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
立案标准是: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
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的
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二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追诉:
(一)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