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知情出借银行卡被用于逃税,应及时与银行沟通说明情况,配合银行调查,避免自身信用受更大影响。同时可向税务机关反映情况,证明自己无主观故意。
(二)若明知他人逃税仍出借银行卡,应主动向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坦白情况,争取从轻处理。积极协助追缴逃税款,赔偿国家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